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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依法更正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
发布时间:[2021-09-03]
2021年9月1日,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世龙实业”)按照乐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“李宗标委托张昌佑在2021年8月25日龙强投资名义投出的世龙实业15299900股表决票的行为违反了(2021)赣0281民初2307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事项,不应予以计票,请贵司在2021年9月3日以前依法予以更正”裁定,汪国清、刘宜云、蔡启孝等三名董事以及监事会主席冯汉华坚决执行法院裁定,公司依法更正股东大会计票结果及决议,由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。
根据更正后的股东大会决议,世龙实业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原7人调整为5人,董事会成员分别为:汪国清、刘宜云、汪利民、陆豫、蔡启孝。